最近看了很多新聞才知道,很多網紅明顯都喜歡注冊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。那么我們就要問了,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都有哪些優勢?
原因就是第一:這兩種企業都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,稅率是一般是25%,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,并且合伙企業是由合伙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的,所以存在著極大的稅收優勢。
第二:合伙企業還具備著其他方面的優勢:
合伙企業分配機制靈活。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潤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間自由約定,不受出資比例的限制。
股權管理優勢。由于合伙企業的設立運作是依據國家頒布施行的《合伙企業法》,和全體合伙人簽署的《合伙協議書》或《全體合伙人公約》,所以合伙人之間,以及合伙企業與被投資企業之間,均有成熟、穩定的法律關系支持。
企業實際控制權。實際控制人可以通過合伙制以少量出資控制整個合伙企業,代表合伙企業執行事務,實際控制人可以利用這個方法掌握合伙企業的投票權。
沒有非法集資嫌疑。由全體職工出資組建合伙企業,經過了有權機關的行政許可,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,無非法集資嫌疑。
在此提醒大家,我們可以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,但是逃避應該繳納的稅收是不允許的。
文章來源:
版權聲明: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分享,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,不擁有所有權,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如果您發現本網站涉嫌抄襲侵權或違法違規內容,請發送郵件到252979913@qq.com舉報,一經核實,本網站將立即刪除。